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2024-04-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长沙环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项目效果评估,于20244月编制完成《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现就效果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工业核心区南侧铜霞路与响田西路交界处,地块面积57052.02m2,目前,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已经关闭停产,地面设备和构筑物已全部拆除。

根据《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控规》(株政函[2023]20号),本地块未来规划以城市弹性控制用地(TX)为主,其次是服务设施用地(R22)、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道路用地。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地块修复目标污染物为砷、钴、铅目标值分别为40mg/kg40mg/kg490 mg/kg根据实施方案,该地块重金属超目标值土壤约4959m3,属于第I类一般固废;粉煤灰方量约19253.7 m3,除6#区域5-7米约205.38m3I类一般固废粉煤灰实施原位管控外,其它转运至清水塘I类固废填埋场集中填埋管控

二、工程实施情况:

20231120244施工单位株洲清水塘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清挖污染土壤5018.16m3送至清水塘清水塘I类固废填埋场集中填埋管控原位管控污染土壤653.8m311#区域5-7m清挖粉煤灰25260.3m3送至清水塘清水塘I类固废填埋场集中填埋管控原位管控粉煤灰1531.68m3其中 6#区域(5-7m205.38m311#区域(5-7m1326.3m3

三、效果评估结论:

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已基本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本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均达标完成,各主控项目均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实际完成工程内容与施工设计方案也基本相符,工程完成后的现场生态恢复情况较好。本评估报告认为满足风险评估所提出的修复目标符合实施方案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方式:电子邮件、信函、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部长          联系方式:13973396716

效果评估单位:长沙环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18274870783   邮箱:258226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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